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深受其害的农民群众开始运用法律、信访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这样一个农民,他不仅与涉及自身利益的环境污染事件作斗争,而且面对看起来似乎“与己无关”、危害一方公共利益的环境污染行为,也要拍案而起,讨个说法。他就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民陈法庆。 1967年出生的他,原籍是浙江浦江县杭坪镇程家村。其“奇人”之举是:因环保问题屡次与当地政府对簿公堂,并首次以一个农民的名义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环保公益诉讼立法建议书》,还因此荣获中国第一个民间环保奖--阿拉善SEE生态奖特别奖。2005年10月8日,他又成为我国政府首次设立的环保大奖“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20名候选人之一。 陈法庆关心环保等公益事业超过了关心自己的钱袋,这位二级听力残疾,戴着助听器的普通农民持续不断地与周围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成为一名不是执法者的执法者。杭州市余杭区曾经有大量的石矿企业,粉尘污染相当严重。从1999年开始,陈法庆就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举报,但污染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2002年6月,陈法庆便以“行政不作为”的名义将余杭区环保局告上法院。在法庭上,陈法庆向法官递交了有关石矿企业造成严重粉尘污染的证据,他为了搜集证据,花8000元买了微型摄像机,冒着被揍的危险,偷偷在石矿企业周围拍了5天。法院的判决最终虽然确认了污染事实,但陈法庆依然败诉。官司虽然输了,但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在他的呼吁下,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最终关停了污染严重的石矿企业。 2003年12月12日,由于“东苕溪污染问题”,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环保局被陈法庆推上被告席。但法院裁定:由于污染和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陈法庆不具备原告资格,不予受理。陈法庆认为,这起官司说明建立环保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刻不容缓。“只有将绝大多数的群众发动起来参与环保治理,污染企业才会像过街老鼠一样,无处藏身。”为此,他撰写《环境污染、法律无奈——关于请求对公益诉讼立案审理的建议》,向全国人大法工委等五部门上书呼吁,已受到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的关注。 2004年5月23日,陈法庆只身来到北京,自费在《人民日报》上以自己名义刊登了“善待环境就是善待自己——农民陈法庆”的环保公益广告。此前,陈法庆已经在杭州电视台自费做了第一个画面非常形象的环保公益广告:鸟语花香的青山绿水在一场大火中灰飞烟灭,最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十字架,画面定格为一行大字:“善待环境就是善待自己”,落款是“农民陈法庆公益传播”。 回顾保护环境之路,他曾遭人殴打,有人还猖狂地把威胁他的大字报张贴在家乡小镇的大路上。他的家里两次被不明身份的人纵火,还有人恐吓要打断他的腿。 2005影响力 2005年4月,陈法庆在全国31座省会城市推出环保公益灯箱广告;6月5日,“世界环境日”又开通了他的环保个人网站,网站的宗旨是“宣传环境理念、接受环保投诉”。他还想卖掉自己的轿车,再筹一笔资金,在全国几条主要高速公路上做环保公益广告。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花费在公益广告的钱就达到了47万元。由国家环保总局发起的我国首个环保人物大奖“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中,陈法庆在网络投票名列前茅。今年7月9日,陈法庆收到了2006年意大利都灵冬奥会组委会的邀请函,他将出任明年冬季奥运会的火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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